您现在的位置:
|
关于做好鹿木学校2017学年第二学期七、八年级期末学业水平检测工作的通知 |
本信息由 于 2018-06-21 发布 共次访问 |
关于做好鹿木学校2017学年第二学期七、八年级期末学业水平检测工作的通知
根据瑞教中心初[2018]号文件精神,为了切实做好2017年度第二学期瑞安市七、八年级学生期末学业水平检测,科学运用现代云阅卷评价手段和机制,加强学业质量的大数据分析,现就我校初中七、八年级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: 一、考务安排 主考:孙国茅 巡考:卢建波 考务:彭晓蕾 司铃:廖向波 二、检测科目与命题范围 七、八年级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科学、社会·道德与法治。 三、检测时间与科目安排
四、考务编排 考场安排:七年级:第01试场:七(1)班;第02试场:七(2)班 第03试场:物理实验室 八年级:第01试场:八(1)班;第02试场:八(2)班 五、监考须知 1.监考须知详见附件(一)。 六、其它工作 1.2017学年第二学期七、八年级期末考试采用采用云阅卷,阅卷任务由教师发展中心统一分配,答题卡扫描及集中阅卷由学区负责组织。答题卡的核查及纠分各校自行负责。 2.云阅卷教师:各校各学科七、八年级全体任教教师即为本次期末云阅卷教师。 3.阅卷地点:学校要认真组织教师参加学区、直属学校组织的集中阅卷工作。 4.阅卷时间:6月29日(星期五)上午8:00开始云阅卷,原则上当天完成。 5.为正风肃纪,若教师无故缺席阅卷,将严肃处理。
瑞安市湖岭镇鹿木学校 2018年6月19日
附件(一) 湖岭教育学区2017学年第二学期七、八年级期末 学业水平检测教师监考须知
|
版权所有:瑞安市湖岭镇鹿木学校 网站备案号:浙ICP备16026084号-6
|